實驗室廢液處理設備處理的兩種方法
更新時間:2021-12-30 點擊次數:19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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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驗室廢液處理設備已經不是很陌生了吧,它對高濃度廢酸、廢堿液要經中和至中性時排放。對于含少量被測物和其他試劑的高濃度有機溶劑應回收再用。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液應集中儲存,以便回收;低濃度的經處理后排放,應根據廢液性質確定儲存容器和儲存條件,不同廢液一般不允許混合,避光、遠離熱源、以免發生不良化學反應。廢液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、寫明種類、儲存時間等。
下面我們著重看看實驗室廢液處理設備處理的兩種方法:
1、水解法
對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類,以及一部份有機磷化合物等容易發生水解的物質,可加入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鈣,在室溫或加熱下進行水解。水解后,若廢液無毒害時,把它中和、稀釋后,即可排放。如果含有有害物質時,用吸附等適當的方法加以處理。
2、生物化學處理法
用活性污泥之類東西并吹入空氣進行處理。例如,對含有乙醇、乙酸、動植物性油脂、蛋白質及淀粉等的稀溶液,可用此法進行處理。含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,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、酯類、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、H、O元素構成的物質。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,用焚燒法處理。對難于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,則用溶劑萃取法、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。再者,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,要保管好焚燒殘渣。但是,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(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),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后,即可排放。
含石油動植物性油脂的廢液此類廢液包括:苯、已烷、二甲苯、甲苯、煤油、輕油、重油、潤滑油、切削油、機器油、動植物性油脂及液體和固體脂肪酸等物質的廢液。對其可燃性物質,用焚燒法處理。對其難于燃燒的物質及低濃度的廢液,則用溶劑萃取法或吸附法處理。對含機油之類的廢液,含有重金屬時,要保管好焚燒殘渣。